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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

捷信医药(以下简称“我们”)深知用户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的重要性,我们将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致力于提升信息处理透明度,保障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控。

捷信医药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遵循以下用户信息及隐私保护原则,为您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1、 合理必要: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仅收集必要的信息。这些信息的收集将用于为您提供适合的解决方案和服务。
2、 充分知情:我们努力使用简明易懂的表述,向您陈述用户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以便您清晰地了解我们的信息处理方式,您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向捷信医药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相关信息。
3、 安全可靠:我们竭尽全力通过合理有效的信息安全技术及管理流程,防止您的信息泄露、损毁、滥用。我们在服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融入隐私保护的理念。

在使用捷信医药的各项服务前,希望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用户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详细了解我们对信息的收集、使用方式,以便您更好地了解我们的服务并作出适当的选择,在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该等政策后方可使用相关服务。若您开始使用捷信医药之相关服务,即被视为您对本政策所述内容的接受和认可。

定义

捷信医药,是指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捷信医药平台,是指捷信医药网站(www.51xinkang.com;www.jsure.com)、“找药神器”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及客户端程序。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通信通讯联系方式、通信记录和内容、账号密码、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
删除个人信息,是指在实现日常业务功能所涉及的系统中去除个人信息的行为,使其保持不可被检索、访问的状态。

本政策将主要向您说明并帮助您了解:
一、 我们可能收集的信息;
二、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三、 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四、 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五、 您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六、 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七、 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转移;
八、 本政策如何更新;
九、 如何联系我们。

一、我们可能收集的信息

我们在提供服务时,根据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仅可能收集、储存、和使用为您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下列与个人(“您”)有关的信息:
1. 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当您使用服务时,我们可能收集、汇总或要求您提供的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例如,您的姓名、生日、年龄、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微信号、用户名、IP地址、个人位置信息、用户的设备信息等;您在使用服务时提交的个人健康信息,例如病历病史资料、检查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护理记录、药物食物过敏信息、生育信息、诊治情况、家族病史、其他与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相关的信息,如体重、身高肺活量等,以及;您通过我们的客服或参加我们举办的活动时所提交的个人信息。
2. 与个人身份无关的信息:
当您使用服务时,我们将可能自动收集、获取并存储为服务日志的信息,例如来源途径、访问顺序、停留时间以及电子日志信息等。
3. 其他基于为您提供服务需要而收集或汇总的您的信息:
例如,其他用户分享的信息中含有您的信息、推荐您参加活动的信息等。

二、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与用户的约定,出于以下目的,收集、储存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若我们超出以下用途或者将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使用您的信息,我们将再次向您进行说明,并征得您的同意。
1. 帮助您成为我们的用户。
2. 向您提供服务或产品。
3. 向您展示并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资讯、活动等相关信息和服务。
4. 邀请您参与有关我们服务的调查,评估、改善我们的服务及推广活动的效果。
5. 将所收集到的信息用于数据分析。例如,我们将收集到的信息用于分析形成不包含任何个人信息的行业洞察报告。
6. 为您提供安全保障。
7. 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以下情形中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4) 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同意的;
5) 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6)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 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合同所必需的;
8) 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9) 为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
10) 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 共享:
我们不会向除服务提供者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分享您的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2) 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3) 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仅为实现本政策中所声明之目的,我们的某些服务将由授权合作伙伴提供。我们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用户体验。
2. 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3. 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 获得您明确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动选择,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2) 如果我们确定您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捷信医药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或为保护捷信医药及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我们可能依据法律法规或捷信医药相关协议规则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披露关于您的个人信息。
4. 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1)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4)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 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6)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四、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1. 我们已采取符合业界标准、合理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2. 我们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尽力避免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
3. 我们将在合理的安全水平内使用各种安全保护措施以保障信息的安全。例如,我们使用加密技术(例如,TLS、SSL)、匿名化处理等手段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4. 我们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流程和组织确保信息安全。例如,我们严格限制访问信息的人员范围,要求他们遵守保密义务,并进行审查。

五、您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1. 您可以在使用我们服务的过程中,访问、修改、补充和删除您提供的注册信息和其他个人信息,也可按照通知指引与我们联系。您访问、修改、补充和删除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方式将取决于您使用的具体服务。
2. 我们将按照本政策所述,仅为实现我们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收集、使用您的信息。如您发现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要求我们删除。如您发现我们收集、存储的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您也可以要求我们更正。请通过本政策列明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3. 响应您的请求:
1)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4. 响应您请求的例外:
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有关的;
4) 有充分证据表明个人信息主体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5) 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6) 涉及商业秘密的。

六、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1. 如您为未成年人的,建议您请您的父母或监护人仔细阅读本政策,并在征得您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
2. 对于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而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共享、转让或披露此信息。

七、本政策如何更新

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政策内容。如该等变更会导致您在本政策项下权利的实质减损,我们将在变更生效前,通过在页面显著位置提示、向您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您。在该种情况下,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同意受经修订的政策约束。

八、如何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政策或其他相关事宜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客服电话4006303390与我们联系。您也可将您的问题发送至info@jsure.com或寄往如下地址:中国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8号锦辉大厦8楼,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收,邮编:200336。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并在验证您的用户身份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我已阅读并理解上述《用户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并授权捷信医药收集、整理、记录我的个人信息并为我提供服务。

本隐私制度的修改 如果本隐私制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将公布在本网站上,请注意及时查阅,特别是在你提交个人身份资料前。

试验参与条件

头颈癌默克.jpg

入选条件
1、年龄≥18岁;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
3、不适合接受局部区域治疗的复发和/或转移性SCCHN;
4、至少具有一个根据RECIST版本1.1判断为可测量的病灶;
5、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排除条件
1、接受过系统化疗,但不包括作为多模式治疗的一个环节针对局部晚期疾病进行的化疗(此项治疗必须距试验开始完成超过6个月)。
2、进入试验之前4周之内接受过手术(不包括既往诊断性活检)或放射治疗。
3、既往接受过靶向治疗。
4、鼻咽癌。

参与试验项目中心

医院城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
北京肿瘤医院北京
北京协和医院北京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都
四川省肿瘤医院成都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广州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州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广州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哈尔滨
海南省人民医院(内科一区、二区)
海口
浙江省肿瘤医院
杭州
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
临沂市肿瘤医院
临沂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南昌
江西省肿瘤医院
南昌
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南宁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上海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上海
辽宁省肿瘤医院
沈阳
天津市肿瘤医院
天津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武汉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武汉
吉林省肿瘤医院
长春
湖南省肿瘤医院
长沙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长沙
河南省肿瘤医院(淋巴内科、放射科)
郑州
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重庆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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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试验获益

参与本研究的患者将可免费获得
相关治疗药物;
相关的检查;
医护人员进行定期观察和随访指导。

试验概要

一项评估西妥昔单抗联合顺铂加5-氟尿嘧啶对比顺铂加5-氟尿嘧啶一线治疗中国头颈部复发性和/或转移性鳞状细胞癌受试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性、III 期试验,旨在评估西妥昔单抗联合化疗作为一线治疗中国复发性和/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受试者相比于单用化疗的疗效和安全性。

试验详细信息

研究背景
头颈部鳞癌是一组异源性疾病,由于解剖部位特殊,类型复杂而多样,不仅对患者外貌、组织功能产生较大的破坏,还会显著影响生活质量。手术、放疗和化疗是头颈部鳞癌的传统治疗手段,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造成头颈部器官及功能损害和生活质量的下降。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靶向药物与放疗、化疗的综合治疗在器官功能保留和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方面得到一定的改善。

研究设计
本研究是一项在中国复发性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癌受试者中进行的开放性、随机、平行分组的III期临床试验。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由独立审查委员会(IRC)评估的西妥昔单抗联合顺铂加5-氟尿嘧啶(5-FU)一线治疗头颈部复发性和/或转移性鳞状细胞癌(SCCHN)受试者的无进展生存(PFS)时间是否比仅接受顺铂加5-FU的受试者长。次要目的则是比较这两个治疗组的下列参数:
- 研究者评估的PFS 时间;
- 总生存(OS)时间;
- 最佳总体缓解(BOR)率;
- 疾病控制率(DCR);
- 缓解持续时间;
- 安全性。
符合所有入选标准,且不符合任何排除标准的受试者将按2:1的比例随机分配到治疗A组或B组。
A组(西妥昔单抗加化疗):西妥昔单抗和顺铂加5-FU联合治疗组。A组受试者在未出现疾病进展(PD)以及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最多接受6个周期的化疗(顺铂加5-FU),每21天为1个治疗周期。西妥昔单抗通过静脉输注给药,每周一次。在6个周期治疗之后,临床获益的受试者将继续接受西妥昔单抗单药治疗,直到发生PD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B组(仅化疗):将接受与A组相同的化疗方案治疗,在未发生PD和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最多治疗6个周期。

治疗药物
西妥昔单抗是一种靶向作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的单克隆抗体。已在国外多个国家获批用于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与放射治疗联用,用于局部晚期SCCHN;与以铂为基础的化疗联用和/或作为单药治疗,用于治疗复发性或转移性疾病)。截至2013 年9 月30 日,西妥昔单抗已在90个国家被准予上市许可(包括美国、欧盟和加拿大)。适应症包括转移性结直肠癌(与伊立替康联用和/或单药治疗)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与放射治疗联用[局部晚期SCCHN],与以铂为基础的化疗联用和/或作为单药治疗[用于治疗复发性或转移性疾病])。在我国,西妥昔单抗已获批单用或与伊立替康联用,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过度表达的,对以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方案耐药的转移性直肠癌的治疗。

注意事项

关于参与排除条件
上面所列仅为关键排除标准,最终入组/排除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关于医生转介患者
若要转介患者,或希望更详细地了解本项研究,请联系我们的招募专员或拨打项目咨询电话400-630-3390 (周一至周五8:30~18:30)

已结束

截止 20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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